美国移民局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是美国移民法的核心执法机构,专门负责处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案、入籍与宣誓,收养,新移民融合及移民档案等事宜。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类别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移民申请的步骤通常是按相关移民类别的法规要求提交所需的证据材料,然后移民局审理后给出或批准,或要求进一步补充材料(Requestfor Evidence, 简称RFE),或发出意图拒绝通知(Noticeof Intent to Deny, 简称NOID),或直接批准的裁决。一些移民类别审批比较简单,例如公民为父母申请绿卡,满足法定标准即可。而另外一些移民类别,例如杰出人才移民(EB-1A),除了要满足法定标准,还要满足移民局审核官员在自由裁量权考量下的标准。
无论何种移民类别申请,第一步都是递交文字材料,移民局也是给申请者回复书面裁决,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一种文字沟通。申请者的命运完全就靠这种文字沟通定下来了。以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类别为例,申请者需要有一封主申请信,有一份来美计划,或许有几封推荐信,然后是各类证据陈列。当然你可能还需要读懂移民局发来的RFE,然后针对RFE要求进行回复,完成新一轮沟通。如果你幸运获批,下一个与移民局打交道的环节就是排期到后的面试,我们可以把面试看成是一对一的个体沟通。更多有关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一般知识介绍,你可以参考我们在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全程指南》一书。
如果你不幸被拒绝,移民局会发来一封详细的书面“决定”(Decision),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拒绝信,信中会详细列举如何根据法规条款,你的申请案被拒绝的具体理由。拒绝信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和行文次序,写得非常严谨。
当然,你还有权利上诉,同美国移民局的行政上诉办公室。更多有关此移民类别的信息请登陆我们建立的知识网站EB1.com.cn或律所网站www.lynncr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