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4 记者陈海玲
1月9日,国内有媒体披露A公司向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呈交了密函,称“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巨星’)存在严重的走私嫌疑”。该报道表示,密函称广西巨星以“合资经营200万以上高像素数码相机、未曝光胶卷、未曝光感光相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名义,报批项目,实际上却进行简单的胶卷和相纸的分切和包装,而在产品的进口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偷逃关税行为。
“我们先后给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呈交过两次调查报告。时间分别是2005年5月24日和8月2日。”A企业调查员透露,他随后得到的回应是,两部委的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有关司局已展开调查。
4月10日,A公司南宁部向总部发来情况汇报,称“广西巨星是上海巨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属于印尼人办的企业,它是富士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广西巨星在南宁投资成立(胶卷和相纸)分切工厂,这个工厂的企业性质是外商独资或合资”。(陈海玲)
富士中国副总经理徐瑞馥表示:其实就算巨星真的走私,那会与富士有何关系吗?巨星不是富士的公司,也不是富士的代理商。
柯达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田耕:当前传闻太多,我们不可能予以一一回应,但我们呼吁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本报讯 (记者陈海玲)日前,富士再次在华陷入胶卷走私风波,这是2002年开始,继中港、珠海真科、富士施乐后,富士陆陆续续被卷入的第四起走私风波,但之前的风波大都最终不了了之,富士更是声称从未接受过中国政府的任何查处。此次风波的结局又会是怎样的?昨日事件各方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争论激烈。
由于是富士最强大的竞争对手,柯达由此也深陷事件漩涡。
柯达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田耕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意味深长地表示:“当前传闻太多,我们不可能予以一一回应,但我们呼吁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据了解,当前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焦点一:真不在乎胶卷市场?
然而富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瑞馥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坚称:“广西巨星肯定没有超越审批范围经营,也没有偷税漏税,我们就是这么肯定的。但是我们说了别人也不相信。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告知我公司,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未曝光彩色胶卷和未曝光彩色感光相纸的生产和销售’。富士公司认为一家公司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富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事务高级主管史咏华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富士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时起,就蓄意向数码产品转型,目前富士数码产品已占据富士全球销售量的70%,而传统的胶卷市场只剩下当前的6%。
富士这样一个大公司,怎能为了这6%的市场销售额做出如此惊天骇俗的所谓走私事件?何况中国是富士的一个战略市场,我们不是打一枪就走的。”
柯达中国新闻发言人田耕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胶卷的销售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中小城市近年来都呈下降趋势,但中国甚至还有10亿人需要传统相机与胶卷。谁说自己不在乎胶卷市场只能说明他们没有办法做好这个市场,而不是这个市场不存在。”
中国有七家主要胶卷品牌,1998年,美国柯达公司与中国政府签订胶卷行业的全面合作协议,至此,柯达囊括中国六家胶卷品牌的全面合资权,只剩下乐凯。该协议还规定,任何外资企业若想投资中国胶卷行业,必须与乐凯合作,乐凯成为外资进入中国胶卷市场的最后一扇门。
据当年柯达一位参与乐凯谈判的资深员工向本报记者透露:“1998年后,富士与柯达一直在全力争取乐凯的合资权,直至2004年柯达胜出。当年富士甚至已把与乐凯合资的通告都准备好了,但最后事与愿违。”
焦点二:巨星与富士有无关系?
对于此次传闻,富士中国副总经理徐瑞馥表示:“我们真是不想关心这件事,但被拖下水,没有办法不一次又一次地作出澄清。其实就算巨星真的走私,那会与富士有何关系吗?巨星不是富士的公司,也不是富士的代理商。可有报道一上来就打出标题‘富士走私’,我们的律师已与出版该报道的媒体联系了,我们要求这家媒体为其不实报道道歉。”
“巨星是在生产、销售富士产品,怎么说与富士没有关系呢?”面对本报记者的追问,徐瑞馥最终坦承两者是“贸易关系”。
另有业内资深人士则分析到,实际上这是一场无中生有的事件,与富士投资公司没有多大关系,最为关键的是,富士也并不关心对于它来说是微乎其微的胶卷业务。
截至发稿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未发表有关评论。广西海关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富士代理商偷逃税款一事暂不清楚,需要进一步了解。